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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丽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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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姓名:潘丽萍
  • 电话:13153946888
  • 邮箱:329777811@qq.com
  • 证号:13713201411386946
  • 律所: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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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公司变更名称,须提交什么材料?

须提交下列材料:

  (一)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

  (二)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核对原件);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,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,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

  (三)、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原件;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原件;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原件;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。

  (四)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

  (五)、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

  (六)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、副本